2011-9-4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今年編列四千萬元,安排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通學交通車,如果是家長自行接送,另有每月六百元交通津貼。教育局表示,每學期開學前,會針對身障學生進行調查,若有時效落差或疏漏,家長們可直接向就讀學校反映。
自行開車每月補助六百
桃園縣政府於九十三年起開辦「桃園縣身心障礙學生就學交通車租車方案」,各鄉鎮市都有中巴或小巴接送身障學生上、下課。其中,人口數較多的桃園、中壢市配備兩台車,十五台車由縣府負責車輛維修、油料,並聘用駕駛,一年所需的費用約一千多萬元。
由於自有巴士無法滿足身障學生需求,教育局也比照復康巴士模式,另外招標廠商,提供卅二台租賃車輛,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載送服務,一年所需費用為二千七百萬元,兩項費用約為四千萬元,可服務近五百名學生,與復康巴士不同的是,身障生交通車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