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2.03.07 02:58 am
台中市民洪姓女子不認同林姓男友的追求,去年9月間在臉書上張貼寫著「他媽的,我就是討厭明明長得像猩猩,卻是個娘泡,噁心」,損害林的名譽,台中地檢署昨依妨害名譽罪起訴洪女。
起訴書指出,洪姓女子(20歲)去年9月10日,在台中市西屯區福康路住處,以「VIVIAN HONG」為匿稱,在臉書網站上傳「你活了這麼久真的不知道自己很討人厭嗎?」、「你以為你這種等級可以追怎樣的人,需要我直接了當明白的告訴你嗎?他媽的我就是討厭明明長像猩猩卻是個娘泡,你的電話需要我幫你PO在同志網站上嗎?噁心!」
不知情網友回應詢問所指何人時,洪女就PO上林的名字,以此方式損害林男的名譽,經林男告訴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