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基隆報導】 2012.03.01 03:43 am
基隆市3名身障人士昨天向市議員楊石城陳情,指通往基隆港小艇碼頭候船處的廁所沒有階梯及斜坡道,進出方便,他們習慣把機車停在候船處外的人行道,再入內行廁,近日卻被開單告發,實在委屈。
楊石城說,小艇碼頭候船處的廁所因進出方便,是肢障人士眼中最方便的「方便」之處,希望員警執法時考量情與理,給肢障人士一點方便。
基隆市警局交通隊長呂自喜說,如果肢障人士為了如廁,暫時將安裝輔助輪的機車停放在候船處外,如廁後就騎走,會轉告執行停車秩序整頓專案的員警通融。但是,肢障人士如果不是因為如廁違規停車,依舊會開單告發。
身高約100公分的黃姓肢障女子昨天向楊石城陳情說,已經收到的罰單她會去繳罰款,但以後還是會到候船處上廁所,希望員警別再開單,否則她1個月領的4000元身心障礙補助款,可能全部要拿去付罰款。
黃姓女子說,基隆火車站也有公廁,但因公廁外常有計程車排班,加上要走斜坡道才能進入公廁,相對不方便,他們多把機車停放在小艇碼頭候船處外的人行道旁,從候船處大門進入後,搭電梯到2樓如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