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說法:
就是極早期的人類,其身體的遺傳基因狀況還容許近親交配!直至到了一定的世代後,便開始出現了嚴重的近親交配會產生基因有問題的後代!
支持的證據是:
在諾亞方舟時代,當時的人類只剩下了諾亞一家八口人;其孫子孫女輩,找不到其他的人類可以交配!於是必然由諾亞夫婦或是諾亞的兒子們主持,令孫子女輩們,相互的通婚,好生養後代!
舊約裡,是直到了犘西時代,上帝才主動的吩咐人們不要近親婚配!
(之前可還是允許近親婚配!其中有若干彼此有血緣的夫婦,還是上帝主動婚配的!)
還包括有輩份與姻親輩份關係的男女不能婚配!不過,我發覺了有趣的事:
摩西律法裡,並沒有禁止堂兄弟姊妹、表只弟姊妹們相互的聯姻!
還有世界各民族的上古古代歷史、傳說裡,時常有血親們通婚,用以產生出後代之事,正可以和古以色列民族早期可以近親婚姻的事情。
或許當人類古時候,因為大天災的緣故,死了太多原本基因血型與現今人類不相同的人,人類在沒有選擇之下,近親婚配便成了惟一的選擇。
原本歷經了往下幾十代,可能還沒有基因出大狀況!但是直到了不明世代後,不知是何原因,不僅是人類、就連動物們也是體質變得不宜再搞五六等親之男女婚配。
大家應該記得地球的物種,曾經有過大滅絕若干次!剩下來的人與動物們,數量必然極少,必須近親交配,方才能物種繁衍!如果從一而終都百分之百會DNA出問題的話,何來的現今物種與人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