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本用他1996年《有沒有上帝》(Is There a God)一書上所寫的,「徹底更新,極端完整」的信仰假設論來解釋一切無神自然科學界,認為是「不可解釋的橫蠻事實」(inexplicable brute fact)。但是,傅盧解釋說,雖然這種「信仰的假設」不可能被任何經驗所證實或推翻,也不符合很高的科學標準,它卻像「精確調節論」那樣,讓那些心裡已經有足夠理由相信上帝存在的人,能靠這種信仰假設進一步鞏固他們的結論
史文本在1979年寫了本十分有名的書《上帝的存在》(The Existence of God)。史文本說,有神論的假設是種非常簡單的假設:上帝必定存在的意思是,上帝的存在乃是不可解釋的橫蠻事實(inexplicable brute fact)-不是說我們不知道答案,而是它沒有答案(Swinburne,1979,p.91)。
如果真的那麼簡單,史文本就沒飯吃了。他從時間、空間、本質和位格來詳細地解釋他的論點,始終環繞著傅盧所引用的這幾個宇:「不可解釋的橫蠻事實」。Brute這個字很難翻譯成中文。洋人常用brute force來形容一種粗暴的力量-軍隊和警察所用的盲目、過度的暴力。這麼說,brute fact是否應該說是盲目、粗暴的事實?
史文本說,上帝的存在是種不可解釋的、盲目的事實。也許,像一塊巨大的石頭突然從天上掉在你的面前,這是你摸不著頭腦,也推不動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