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聽到的,都是說撒萊叫亞伯拉罕娶夏甲是對神沒信心的表現,是血氣的決定,故導致現在中東的亂局,但,真的是這樣嗎?
今天看到這段經文,跟大家探討一下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們的母。 ”【加4:22-26】
保羅說夏甲和撒萊是個比方,代表舊約和新約,那麽,按這說法,撒萊當時的決定就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引領了,否則,怎會成就耶穌所說,末世前會出現的情況——民攻打民,國攻打國?是嗎?
順帶說一說“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們的母。”
夏甲所生的是屬血氣的(23節),我們都知道屬肉體的不得神的喜歡,因他們放縱自己的情慾,而情慾是神所憎惡的,是罪,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約8:34】
所以,今天信了神後,成為基督徒,我們就要脫離情慾的污穢,以天上的耶路撒冷為我們的家鄉(“母”這個字原文有祖國的意思),朝回家的路走去,但要走這條路,是要努力的,要肯離棄一切神憎惡的情慾,不要留戀,每當不好的意念生出時,要警覺,要認錯,不要隨著它,否則就容易生出罪來 (行出來就是罪)。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
當我們與主同死,就代表罪身已經滅絕,不再做罪的奴僕,而要做義的奴僕,既稱義,就不會再在黑暗裏走,你說是嗎?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約壹1:6】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6:12-14】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