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次經瑪喀比傳,按看了頭五章的理解,這卷書是關於以色列遭外邦民族逼迫,他們怎樣反擊。其中有一段是寫約翰的後裔祭司馬提亞臨終時訓勉五個孩子的話,他是帶頭起義的人。
經書這麼記載:
馬提亞將死的時候,向他的兒子說:“現在驕傲的得勢,後來必受懲罰,此時正是受摧殘盛怒的時期。我的眾子啊!要為律法熱心,要為祖宗的盟約捨命,要紀念列祖當日的事蹟,博得偉大的尊榮和永存的名譽。當日亞伯拉罕不是受試探而仍然忠誠麼?那就算為他的義。約瑟臨難仍遵守誡命,作了埃及全地的主人。我祖宗非尼哈因爲有熱誠,得了祭司的盟約,永世無替。約書亞遵行聖言,便作了以色列當中的士師。迦勒在會中作干證,乃得了地土為產業。大衛因爲品性慈悲,承受王位,直到萬世。以利亞為律法熱心,被接上天去。哈拿尼亞、亞撒利亞與米沙利因著信,便從火中得了拯救。但以理因爲品性純潔,從獅子口中得了救脫。這樣,要思想,從古至今,凡依靠他的決不缺乏。不要懼怕罪人的言語,他的榮耀與蛆糞無異。今日升高,明日便歸於無有,變為灰塵,他的計謀歸於無有。我的眾子啊!要剛強,為律法作人。你們如此行,必得榮耀。看你的弟兄西門,我知道他有謀略,你們當常遵從他的話,他待你們必與父親相同。猶大瑪喀比自幼力大有膽量,應當在你們當中作將領,為民衆抵擋敵人。你們又當招集那些遵守律法的人,為民報仇,對於異族要報仇,謹慎遵守律法的規條。”《瑪喀比傳上二49-68》
從這段話,我看到神愛的人有這些特點——忠誠、遵守誡命、熱誠、為律法熱心、品性慈悲、純潔,還有就是對神有無比大的信心。
但有一點不清楚,就是“迦勒在會中作干證,乃得了地土為產業”,加勒作了什麽?干證指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