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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主題: 彌賽亞教——退返西乃山   彌賽亞教——退返西乃山 Empty周二 18 9月 - 9:04

轉載自﹕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cults/MJ/MJ_01.htm

彌賽亞教——退返西乃山

張逸萍


得知近幾年在香港台灣,有一個代號為Rock Jean(詹志強?)的人,在很多基督教論壇上大力宣傳他的神學思想,開始的時候,吸引了相當多的人;漸漸有些和他討論的人,認出他是一個彌賽亞教的信徒(Messianic Gentiles)。於是我留意了一下他的文章,再研究了一下,發現北京也有一位自稱彌賽亞回人Yosefhai,公開介紹他的信仰,他比較坦白,一開始就自認是一個彌賽亞信徒。[1] 然後,我發現,其實北京、上海、新加坡等地都已經有彌賽亞小組。看情形,最近幾年有西方的彌賽亞猶太教徒到達中國人地區傳揚他們的信仰,吸引了一些人。雖然目前人數尚少,但防患未然,故此我準備了幾篇文章﹕

「彌賽亞教——退返西乃山 」

「評彌賽亞教要人Rock Jean(詹志強?)的信仰和釋經」

「評彌賽亞教要人Rock Jean的釋經問題(續)」

「彌賽亞猶太教——帕子揭去了嗎?」

這幾篇文章主要是根據﹕(1)Rock的部落格裏的文章 ,[2] (2)彌賽亞回人所推薦的,彌教信仰基礎《Restoration》一書,[3] (3)一個曾和Rock在OURSWEB上辯論的人,代號為「我信聖經、我是基督徒」,把研究所得的資料放在一個部落格裏。[4] 此外,我也自行找了一些參考資料。

希望這幾篇文章,可以為福音派信徒辨惑。



(一)不懂得新約的意義

彌賽亞教的文獻,無論是《Restoration》一書、是Rock 的文章、是其他,給我的第一個印像就是﹕他們不明白什麼是新約!

Rock 曾經解釋什麼是「新」「舊」約。他說﹕「對猶太基督徒而言,約沒有〝新舊之分〞,而是〝過去被指導要學習〞的約與現在被更新被成全完整〞的約。 ……所以在摩西妥拉這些教導中,就是開始帶領以 色列人去了解並學習,直到他明白天父的心意,所以整個過程是連貫的,起初是摩西妥拉,最後成全的是耶穌登山寶訓,登山寶訓都在解釋妥拉與先知背後的核心與神的心意,神要他的子民型出這樣的生命,……所以猶太基督徒說自己是被成全的彌賽亞信徒……」[5]

彌賽亞回人Yosefhai介紹了一本叫《Restoration》的書,此書應該是彌賽亞教的入門課程。此書對「新約」「舊約」的定義亦有相似的問題﹕「舊約﹕不認識彌賽亞,嘗試按照西乃之約遵守妥拉,結果被定罪。新約﹕按耶利米書三十一章,藉著認識彌賽亞,妥拉寫在心上,結果是救恩。」[6]

換言之,彌賽亞信徒並不正面否認基督十架救贖之恩,但也不強調它。他們強調的是信徒要「守律法」,人的本份是在守律法;彌賽亞來了,也是為了幫助人更能遵守律法。這是彌賽亞教錯誤的中心!



(1)什麼是舊約——行為之約

聖經記錄了神和人所立的幾個盟約,例如亞當的約、挪亞之約等,都是「行為之約」。例如與亞當立行為之約時,神承諾:他若聽從命令(創一28-30),就賜福給他;不聽從就要受審判(創二15-17)。

今天我們講的「舊約」(Old Covenant),一般是指神在西乃山,藉著摩西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盟約(出十九-二十四)。這個盟約包括代表性的十誡,還有各種條例和節期等等。神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出十九5)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前,摩西向他們重申﹕「愛耶和華─你的 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 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倘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申三十16-18)

總而言之,「耶和華的律法……法度……訓詞……命令……道理……典章……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詩十九7-11)

舊約中的以色列人做得到了嗎?當然沒有!所以神設有贖罪祭和贖愆祭(利四-五),「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利一4)



(2)什麼是新約——恩典之約

新約(New Covenant)是一個「恩典的盟約」,是基督所成就的。當祂設立擘餅聖禮時,祂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二十二20,參﹕林前十一25)耶穌為什麼要流血?答案﹕「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8)

正舊約時,以色列人有各種樣贖罪的祭禮,「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3-10)

舊約以牛羊獻祭贖罪,新約是耶穌釘死十架,親自流血為我們贖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5)於是「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五9)我們得救贖「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9)。

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從前遠離 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弗二1-13)救恩臨到外邦,感謝神!



(3)新約信徒再犯罪怎麼辦?

誠然,一個人信主,就是因為知罪,於是悔改,才需要耶穌寶血潔淨。但人的罪性不會在信耶的一瞬間就消失不見了。即使保羅就曾經為罪掙扎,他說﹕「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5,24)為罪自責是一個有生命的基督徒的正常表現。

事實上,沒有基督徒是完美的。聖經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誰能做得到?沒有!但感謝神,我們信主之後所犯的罪,一樣可以依靠主的寶血來解決﹕「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感謝神,我們在基督裏是安全的,「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請繼續參考下面「(三)不明白什麼是救恩」一段。



(4)新約把舊約廢掉了嗎?

《Restoration》的作者說﹕耶穌「沒有創造一個新的宗教,也沒有廢掉摩西律法。反之,他是為了要復興從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信仰。」[7]

錯!耶穌不是為了「復興從前的信仰」,祂應驗了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徒十三29)耶穌復活之後,「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二十四27)

當Rock解釋希伯來書似乎講到「新約廢掉舊約」,他說﹕「不是在講前約、舊約被廢,而是在說祭司的問題,……舊約……必須常常獻祭,……但主耶穌一次獻上……並且成為麥基洗得等次的永恆大祭司一直在至聖所裡永遠為眾人代求……」[8]

這樣的理解,是對了一半,因為表面上確是如此。但Rock仍是忽略了血(祭物的、耶穌的)除罪的問題。新約和舊約之不同,不在於獻祭贖罪的辦法不同,而是﹕「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它只是叫我們「想起罪來」,畢竟,「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來十1)。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它叫我們明白——我們需要救恩!「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三23-25)

舊約有律法,叫人知道什麼是罪,於是人才能明白自己需要救恩,不是新約廢掉舊約。舉個例,小學的學生要學習加減乘除,要背乘數表;但當到了中學,他學習幾何代數,甚至微積分,他的教師就不會要求他背乘數表,但卻沒有廢除乘數表裏的道理。

同樣道理,耶穌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來八6),只有主耶穌的血所立的約是「永約」(來十三20),西乃之約,是沒有那麼美的約,不是永存的約,不需要再回去了。



(4)一個釋經問題

彌賽亞教文獻很喜歡引用下面一段經文,說這就是新約﹕[9]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耶三十一33-34)

誠然,這是舊約對新約最明顯的預言,但這情形還未應驗,而且這不是新約的定義。首先,這是神和「以色列家」立的,就是整個以色列家,不是個別的以色列人,也不是外邦人。我們還未看見以色列全家信主,故還未實現。其次,這事發生在「那些日子以後」。什麼是「那些日子」呢?若參考「當那些日子,……人必稱耶路撒冷為耶和華的寶座;萬國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華立名的地方聚集。他們必不再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耶三16-18)我們可以非常清楚,這是預言將來彌賽亞作王的千禧年,因為我們未看見這樣的光景。

彌賽亞教文獻,常有很多釋經問題,難以一一詳述,請見「評彌賽亞教要人Rock Jean(詹志強?)的信仰和釋經、評彌賽亞教要人Rock Jean的釋經問題(續)」一些例子。



(二)不認識真正的耶穌

如果你留意Rock的文章,你肯定看見他很多時候,據稱耶穌為「主約書亞」(Yeshua)[10]。前者是希臘文,後者是希伯來文,正如基督是希臘文,彌賽亞是希伯來文一樣。但請大家不要以為Rock不過在眩耀他的希伯來文知識而已。其實,這是彌賽亞猶太教的習慣,原因在於信仰。

「我信聖經、我是基督徒」已經做了一點研究﹕「UCJM」表示﹕「約書亞(Yeshua)是彌賽亞的希伯來文的名字,他的門徒都這樣稱他的。使用希伯來文的名字,清楚地指出『希臘羅馬“耶穌”』(Greco-Roman "Jesus")是不遵守托拉(Torah,摩西五經)的,又教導他的追隨者這樣做;『猶太教的約書亞』(Jewish Yeshua),完全遵守托拉,並吩咐他的追隨者也遵守托拉。這樣好區別二者。」[11]

順便先討論「基督徒」名字的由來。聖經記載,「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十一26)當保羅受審時,「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徒二十六28)彼得亦曾使用這字眼﹕「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彼前四16)可見,「基督徒」一名字是從極早期就開始的,而且使用這名字的人和被貼上這樣標簽的人都是猶太人!



(1)有不承認耶穌是道成肉身神的兒子

「我信聖經、我是基督徒」繼續報導﹕「UCMJ」在他們的信仰宣言中,關於耶穌,他們這樣說﹕「我相信耶穌是被主(Adoni)的榮光(Shekinah) 所充滿(可見的神之像),他對主完全順服。他正確地解釋摩西五經。他呼召以色列回歸主和五經。他是一個正義的先知。……受死……復活……再來……」[12]換言之,他們不承認耶穌基督是上帝道成肉身。

《Yeshua》的作者說﹕耶穌的時候,猶太教裏有很多不同教派,耶穌不過是其中一個教派的、典型的、但能行神蹟的、原創拉比。[13]

《Restoration》作者也說﹕「福音書中的約書亞……和我們傳統中描繪的耶穌沒有太多相似之處。他是一個先知(和更多),他所行的神蹟奇事,可以把他證明出來。……」[14] 耶穌是一個先知和更多!



(2)至少是一個遵守律法、教導人遵守的猶太人

彌賽亞文獻作者們也認為,耶穌一個遵守律法的人,保羅亦然。

《Restoration》作者表示﹕「耶穌實際上是一個教導摩西律法的猶太人。他的希伯來名字是約書亞,他遵守摩西律法,教導摩西律法,按照它而生活。」[15]「是一個生活虔誠的猶太人,完全按照神的誡命而生活。」[16] 又說﹕「約書亞和他的跟隨者,都是遵守妥拉的人,他們守安息日、守節期、遵守飲食規條。……保羅沒有放棄妥拉,他是一個嚴格遵守妥拉的猶太人,一直到他死的那天。」[17]

《Yeshua》的作者說﹕「耶穌的目的是為了在猶太人中建立妥拉。保羅的目的是要將五經擴大至外邦人中。對耶穌和保羅都以妥拉為恩典。」[18]



(a)猶太人

耶穌是不是猶太人?是的。根據聖經記載的家譜(太一,路三),他絕對是。但是,請不要忘記,祂也是神!耶穌「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裏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3-17)

請問﹕彌賽亞教對耶穌的認識準確嗎?

保羅是猶太人,也是對的。但請看他怎樣說﹕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但是,他繼續說﹕「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3-8)

保羅不再為自己是猶太人的身份誇口,現在他把這些都當作有損,因為他認識了那位真正的基督!



(b)自己遵守摩西五經律法,又教導人遵守

萬幸!Rock承認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19](雖然他對三位一身體有奇怪的見解)。但他最強調的,仍然是﹕耶穌是為了要教導和幫助我們遵守律法。例如他說﹕「甚至神自己道成肉身來到世上,成了以前先知們所預言的那位主約書亞彌賽亞,以彌賽亞的身分親自來教導百姓明白並且去行神的道,然而無論是施洗 約翰,還是主約書亞,除了教導百姓外,也成了當世代的見證人。」 [20] 在Rock 的博文裏,類似的話,到處可見。

《King of the Jews》的作者說,耶穌和祂的門徒,在實際的實踐上,都是法利賽人。例如耶穌也曾守修殿節(約十22)。保羅也是法利賽人。[21]

首先,耶穌和保羅都是活在第一世紀巴勒斯坦,猶太人的社會中,而且會堂是猶太人安息日聚集的地方,所以,耶穌、保羅和其他使徒都如此。這正是保羅講的﹕「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九20-22)正如從前到中國的西方宣教士,為了更能被中國所接受,所以他們穿長衫、留辮子。今天宣教士到回教國家,也避免吃豬肉。同樣道理。

其次,保羅反對守律法的經文甚多。「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因此,保羅「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徒二十一21)說到底,「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所以保羅說﹕「……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腓三8-9)。

雖然耶穌從沒有說﹕「不要遵守律法」,祂說自己「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請留意﹕「成全」不等於「照章行事」!所以我們都聽過主耶穌因為安息日和法利賽人爭論的記載。



所以我們可以結論說,彌賽亞教「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林後十一4)。



(三)不明白什麼是救恩

如果彌賽亞教不懂得新約的意義、不認識真正的耶穌,於是,他們自然也不會明白什麼是救恩。

隨便翻開一些彌賽亞教文獻,不難有一種感覺,雖然不正面否認救恩,但他們不多談救恩,他們強調的是守律法,從守律法,到守律法,彌賽亞來了,也是為了幫助人守律法﹕遵守摩西從西乃山上帶下來的、記載在五經(Torah,妥拉)上的律法!

《Restoration》說,約書亞〔耶穌〕所傳的是一個悔改的福音,他呼籲他的子民回歸妥拉,又獻上自己的生命,作為違反妥拉的贖價。[22] 他甚至說,耶穌「呼召以色列人依照妥拉的最高標準而行。他的信息是悔改……」[23] 這就是一個好例子。

《King of Jews》一書進一步表示﹕「福音書的主旨不在於說恩,它宣告耶穌為以色列的王,因此呼籲悔改,這是更重要的信息。」[24] 這個耶穌將為王的國,就是聖經所講的天國,「天國就是服從神而得生命。……不是一個地方,而是一個情形。那些服從王〔神的話〕的,就是在王權統治之下,這是所謂天國。……耶穌來,成為這個應許中的王。」[25] 〔Rock認為沒有天堂,只有天國,其見解亦其實一樣。[26]請見「評彌賽亞教要人Rock Jean(詹志強?)的信仰和釋經 」文的討論〕換言之,耶穌來了,目標就是要所有人都按照神的話而行。

聖經怎樣論及救恩呢?

(1)耶穌道成肉身,降生世界上,目的是什麼?耶穌親自說﹕「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又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就是說﹕叫人因為信祂,於是得著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不致滅亡。

(2)主耶穌釘死十架,流血為我們贖罪﹕「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弗二15-16)「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你們從前與 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裏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西一20-22)

(3)雖然憑著人的想法,進入天堂的人必須完全沒有罪;若有罪,即使信了耶穌,也會下地獄,這樣才公平。這樣的想法,正是以弗所書所講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如果我們能得救是藉著耶穌的功勞,然後再必須加上自己的功勞,我們就可以「自誇」了。這是非常迎合人性的講法,但這卻不是聖經所講的。神就是不喜歡這樣!

(4)但是,信耶穌之後,是否就可任意犯罪呢?以弗所書繼續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羅六15)

(5)但人總難得完全不犯罪,怎麼辦?聖經有救法﹕「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6)基督徒的成長是一個過程。這方面的經文甚多﹕「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2-14)「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彼後三18)「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二2)

(7)假若罪沒有認清楚,或者還有很多性格和行為上的缺點,就一命嗚呼了,是否就「不得救呢」?聖經講得很清楚﹕「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三8,13)「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得勝的基督徒有獎賞;失敗的信徒雖然得救,卻要受虧損,沒有獎賞。

(8)所以,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可有得救的確據。聖經說﹕「凡接待〔接受〕他〔耶穌〕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約一12)接受耶穌做救主,馬上重生,看見了嗎?「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沒有必繼續活在恐懼中。



所以我們再次結論說,彌賽亞教「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林後十一4)。「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一7)。



(四)遵守五經律法的問題

高舉五經於整本聖經之上

Rock有一個系列的大作,叫做「妥拉的智慧﹕聖經的智慧」[27],想很多人都留意到。什麼是妥拉?就是Torah, 摩西五經也。從Rock文章系列的名字,我們可以知道他把摩西五經的地位高舉,使之等同整本聖經。

《Restoration》作者說﹕整本聖經就是摩西五經(Torah),因為Torah的意思不是律法,而是教導,所以整本聖經,包括全部舊約、福音書、保羅書信等等,就是妥拉。[28] 這看似只是把五經廣意化,但卻顯出他們對五經過份高舉。聖經說﹕「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既然都是神所默示的,我們不應該厚此薄彼。但《Restoration》作者又表示﹕耶穌和使徒時代並沒有新約,所以,當他們說《聖經》,例如提後三章16-17節,他們是指妥拉。[29]

當時不但新約還未寫成,而且舊約正典也未成立,保羅也必然指先知書和其他當時的猶太人所認為是神的話的書卷,不僅僅是五經。況且,早期教會「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徒二42)他們聚會的時候,亦宣讀使徒的話﹕「你們念了這書信,便交給老底嘉的教會,叫他們也念。你們也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西四16)「要把這信念給眾弟兄聽。」(帖前五27)這些教訓後來就成為新約正典。所以說﹕教會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三5),新約舊約應該同樣重要。

顯然的結論是﹕整本聖經(66卷),都是神的話。以為妥拉可以代替整本聖經的人,是無知於新約舊約正典的成立過程。請參考拙作《為真道爭辯》上冊。[30]



基督徒應該遵守摩西五經中的律法嗎?讓我們分開五部分來思想。



(1)獻祭儀式

《Restoration》作者認為,獻祭儀式只能在聖殿中舉行,現在沒有聖殿,不可能舉行,但不是說,這些法律已經廢棄了。[31]

Rock也從沒有表示需要照字義的去獻祭。當他討論燔祭時,他說﹕「人要接近神,並且蒙神悅納,必須要完美,從裡到外都沒有瑕疵,內心和所行的都是潔淨的,還要不斷用自己生命遵守神的訓誨〈血灑在祭壇周圍〉,並且要把自己的思想〈頭〉、內心……全都獻給神。」[32]當他討論贖罪贖時,他說﹕「贖罪贖愆祭的某些教導上,也說明要行善捐輸幫助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時常儆醒並自省自己的心思意 念、話語、行為,時常與神同行,與神保持平安和好的關係,並且也與人保持平安和好的關係,若有犯罪就好好面對負責,」[33]

但是,彌賽亞教徒們不明白﹕(a)這些儀式,不是因為今天沒有聖殿,所以不能進行,如《Restoration》作者所言。以後聖殿若重建,我們應該繼續獻祭嗎?錯!因為希伯來書繼續說﹕「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十14-18)(b)這些祭禮不是寓意式地教導我們要對應罪,生活要聖潔,如Rock所言。而且是預表基督!施洗約翰指著耶穌說﹕「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來十1-12)(c)當Rock說﹕「人要接近神,並且蒙神悅納,必須要完美,從裡到外都沒有瑕疵」,我恐怕這是他信仰的偏差﹕他認為人必須一直到死那天,都保持完美,才能得救。請見「評彌賽亞教要人Rock Jean(詹志強?)的信仰和釋經 」文的討論。



(2)節期和安息日

《Restoration》作者說,利未記二十三章所講的節期,是神和我們相會的日曆,「神的行事曆不會改變。」每當我們守逾越節,我們是在記念約書亞〔耶穌〕。彌賽亞告訴我們要持守逾越節,為了念他。當約書亞說﹕「如此行」,他是指逾越節。[34] 他也主張守安息日。[35]

Rock教導關於安息日說﹕「主要教導百姓安息日其中一個用意是人在六日工作後,要安排一天好好讓自己的身體和精神休息,……使孩子在工作和休息之間平衡,身體和精神都健康」[36] 雖然這句話沒有什麼不對之處,但他仍是未了解安息日的真意——在基督裏,罪得赦免的安息。

希伯來書的作者多次解釋,我們必須以信心進入這神所預備的安息(來四),安息日是救恩的預表﹕「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來四3)所以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

《Restoration》作者在上邊的話,還有一個錯誤。當耶穌說﹕「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二十二19)祂是在設立擘餅的聖禮,不是在鼓勵人守逾越節。再者,逾越節的羔羊就是預表基督(林前五7)。作者是斷章取義!

總而言之,「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



(3)飲食規條

《Restoration》作者也主張守飲食規條。他的理由是﹕利未記十一章講到那些不潔淨之物,神屢次稱之為「可憎」;當神講及同性戀,祂也譴責之為「可憎惡」(利十八22),可見不遵守飲食規條,有如同性戀一樣大罪。[37]

同性戀是道德問題,容下再談。

至於飲食,新約的原則是﹕「所以,不拘在飲食上,……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9)「……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來九10-11)。真正明白救恩的基督徒,不需要遵守舊約飲食規條;仍然堅持「後事影兒」的人,是未得著「真體」。

現在很多人也同意,舊約飲食規條對身體健康有幫助,尤其是幾千年前,在還沒有今天的衛生條件的社會裏,是非常有智慧的。正如今天很多人也同意割禮對健康有幫助,所以給他們的男孩行割禮,但這不是為信仰原因,而是為了健康原因。



(4)民事法規

《Restoration》作者說,有一些民事的規則,如「石頭打死」是當地法律所不允許。「基督徒所不遵守的律法,都是那些不適合現代世界的……無法實踐。」[38] 至於不守安息日要被石頭打死一事,「是由一個法庭決定的」,但今天沒有這樣的法庭。[39] 總而言之,該作者說﹕這些舊約條例,無法實踐的,是因為當地的律法不容,不是因為它們廢掉了。

聖經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十三1-4)所以,當地政府若不允許用石頭打死人,我們應該遵守,同意。但若政府不容許你信耶穌呢?不容許人讀聖經呢?我們都知道,教會史上,直到今天,有很多人為信仰犧牲,為擁有一本聖經入獄,殉道……

我希奇於《Restoration》作者這樣輕容放棄他認為是極重要的事情!

Rock也曾經講論一些民事議題。他曾經說﹕「所以在此強調要尊重法令,要按照公平公義去處理判決……從這可以看見愛仇敵的教導……」[40],「學習把事情好好查清楚,用公平公義的態度方式去處理事情……要尊重現在或是未來的伴侶,要有正確的性觀念、對象、行為,並且不做異教崇拜……對自己的同胞要互相幫助善待,體恤對方的困難,當自己的同保有困難,甚至是窮困而借貸,借錢給對方之後,不可對待他像債主一樣,好像虧欠人或是急迫的對他討債!……」[41]等等。換言之,Rock只取其中的道德教導,不是照字面意義去遵守。

的確,最重要的是﹕聖經的道德原則。



(5)新約的道德原則,比Torah更高

《Restoration》第四章,全章都講到,妥拉的總綱就是愛人,「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Rock﹕「八福對我們彌賽亞信徒而言其實像是在打開妥拉卷軸,……所以我們常說這八福就是妥拉核心教 導,」[42]

沒有基督徒,大概也沒有任何人會反對﹕「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7-40)「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

但是,我們何來愛?「愛是從 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 神而生,並且認識 神。……因為 神就是愛。」(約壹四7-8)為什麼神就是愛?「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9-10節)若要有力量愛神愛人,唯一辦法就是接受神的愛。

可見新約已經包含了舊約的道德教導,而且基督十架救恩能給人行善的力量。

不但如此,新約的道德其實比舊約更高超。

耶穌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21-4)

還有,「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三5);「凡恨他弟兄的 ,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舊約哪有這樣高的標準?

高舉妥拉,遵守妥拉,反活不出神的心意!



(6)小結論

讓我再引用保羅的話﹕「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腓三8-9)





(五)是否因為基督徒排擠猶太人,所以信仰都扭歪了?

彌賽亞教文獻異口同聲地說﹕教會中的外邦人排猶,於是教會充斥了希臘文化,以至聖經都解釋錯誤,信仰也被扭歪了。

根據《Restoration》一書,「外邦基督徒多少誤解和濫用福音書,因為無知於它們的猶太淵源。」自從以色列人被逐出家園,福音也被流放;現在以色列人復國了,也是福音被恢復的時候了。當猶太人被羅馬政府迫害時,外邦信徒為了經濟、政治、文化原因,和猶太教疏遠。到第二世紀,排猶情緒高脹。於是教會領袖們決定﹕教會已經代替了猶太人,成為真以色列。早期教父創造了一個「代替神學」(Replacement theology)。後來,基督徒開始守星期日,代替安息日,其他摩西律法亦逐漸被放棄。君士坦丁時,基督徒舉行了一些會議,於是和猶太教更加劃分清楚。中世紀,基督徒甚至對猶太人暴力,燒猶太人會堂和聖書,以嚴刑加於猶太人身上。希特拉以基督徒的寫作和基督教歷史為理由,支持他滅絕猶太民族之舉。於是基督教學者們才開始重新檢討代替神學。[43]

總而言之﹕信徒和猶太人之間分歧越來越大,外邦信徒開始以「反猶」的眼光去讀聖經。不多久,他們就忘記約書亞〔耶穌〕和使徒們都是猶太人,而且都以猶太教的方式敬拜。[44]

Rock也多次表示,基督徒迫害猶太人,例如他曾說﹕「有段時間十字架就如同獸的印記一樣,如果不接受十字架,是 無法在當時的社會存活,這點猶太人經歷最深刻,在漫長歷史中十字架對猶太人而言是恐怖的記號,……」Rock表示,十字架就是啟示錄講的「666」。[45] 暫時不提Rock的聖經解釋,現在讓我們來研究——是否因為基督徒迫害猶太人,所以信仰都丟失了?

順便一談,Rock以十字架為恥辱,基督徒卻以十字架為榮耀﹕「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林前一18)可見Rock和福音派基督徒不是同道人。



(1)反猶太主義(anti-Semitism,排猶)是一個普世現象,並非基督徒所獨有。

彌賽亞教文獻都表示,基督教一向都反猶或排猶,但他們忘記了這是一個普世的現象,而非基督徒所獨有。

舉一個例﹕一套四冊的《The History of Anti-Semitism》[46],是由俄籍猶太人Leon Poliakov 寫的。講到(1)自從耶穌時代到十八世紀,基督教教會怎樣排猶;(2)在西班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的互動,引至猶太人最後受迫害;(3)十八、十九世紀啟蒙時代歐洲各國,民主運動、科學革命等,導至知識份子對基督教和猶太人攻擊;(4)歐洲怎樣對猶太人萌生誤解,最終納粹分子蹂躪猶太人。

回教徒和猶太人向來也是「你死我活」。《可蘭經》講及猶太人的地方,都是非常負面的。今天也有一些著作描述他們之間的衝突。[47] 再看看今天中東回教國家和以色列國的衝突,就無人能說﹕只有基督徒是排猶的了。

即使一個猶太教網站亦明白,猶太人被仇視的原因是他們﹕(a)有錢有勢力(b)自稱神的選民(c)易於把問題推到他們身上(d)被視為謀殺耶穌的凶手(e)與眾不同(f)種族歧視。[48]

雖然這是應驗了聖經的預言﹕「我必使他們交出來,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遭遇災禍,在我趕逐他們到的各處,成為凌辱、笑談、譏刺、咒詛。」(耶二十四9)但不表示任何人,基督徒與否,應該這樣做。沒有好見證的基督徒很多,但基督徒不需要負起全部責任。但問題是﹕彌賽亞教文獻只標邦他們願意標邦的!



(2)是猶太人首先驅逐基督徒,把基督徒擠出去。

彌賽亞教文獻都抱怨外邦基督徒多起來,把猶太人擠出去了。但是,《Our Father Abraham》,一本比較中肯的書籍(雖然仍比較親彌賽亞教)表示,基督徒本來沒有離開猶太教會堂,一直到猶太人第二次反叛(主後132-35),「要將兩個團體分開的,壓力來自猶太人一方。」[49]請不要只聽一面之詞。

自從使徒時代,早期教會的迫害是來自外邦人,也來自猶太人,可見於﹕「在基督耶穌裏 神的各教會……受了本地人的苦害,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苦害一樣。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帖前二14-15)

保羅和巴拿巴曾對那些敵對他們的猶太人說:「 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徒十三46)「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林後三15)是的,「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5-26)正是這樣,猶太人拒絕耶穌,救恩才臨到外邦。



(3)代替神學(Replacement Theology)

《Our Father Abraham》作者繼續說,到第二世紀中期,二者終於分開了。教會認為自己就是新的『以色列』(代替以色列)。[50] 代替神學就是說﹕在神的計劃裏,教會代替了以色列。

我們從教會歷史得知,的確有這樣的事情。但請考慮﹕代替神學的最早影響,來自是馬西安(Marcion)[51],但這人早被定為異端,他的言論,不可能有很多人接受。後來有幾位教父似乎附和他,但是彌賽亞教文獻,講來講去都是幾個。歷史上有這麼多的教父,為什麼不能多引用幾個呢?可見,實在有代替神學,但不能說是主流思想。

事實上,這樣的心態在保羅的時候已經開始了,他也曾譴責過﹕「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 神和好,……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 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羅十一15-21)

彌賽亞教文獻都說﹕代替神學的思想一直到大屠殺才有轉機,基督教神學家才開始正視這個錯誤。[52]真的嗎?中世紀以後,天主教有很多錯誤神學思想,暫時不談。但是,基督教(更正教)呢?

加爾文(John Calvin)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可說是基督教(更正教)的神學基礎。請看《基督教要義》怎樣講﹕「福音最初是給猶太人的,雖然他們被棄為不配……這個國家不能完全失去從天上來的祝福……他們的特權不會被拿走……福音首先傳給他們……直到他們拒絕了……傳給外邦人……但是我們仍然不能鄙視他們。我們必須因為神對他們的應許,相信神仍在他們當中。」[53]加爾文是十六世紀的人,可見在大屠殺以前,基督教就不讚成代替神學。

還有另一本書,可說代表了基要派的各種觀點,叫做《The Fundamentals》,在1910-1915年之間發表的,也是大屠殺和以色列復國之前。此書有一篇文章,講到聖經預言怎樣應驗,它說﹕「以色列人雖然沒有一塊地,仍算是一個國家……雖然她受的苦比任何其他國家都多,她仍被保守,被記明,是神立約之民,神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54] 可見,「代替神學」不存在於正統的基督徒神學思想中。

聖經說﹕「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二11-15)「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三28)這是今天基督徒所以相信的——不是誰代替誰,而是「兩下成為一了」。



(4)整個教會都是排猶的?

我們不能否認,歷代教會中有排猶太的事情,正如歷代教會中間有各種罪惡和不義,但是否整個教會?

第四世紀以後,歐洲政教合一,猶太人被迫皈依基督教,當時人的手段,用今天的眼光去看,是有點「暴力」,但這是「政教合一」所帶來的毛病。

彌賽亞教文獻都譴責基督徒一直以來迫害猶太人。其中最顯眼的例子當然是十字軍東征(Crusade)和納粹(Nazi)大屠殺(Holocaust)。

《Our Father Abraham》作者表示,十字軍的目標本是為了從回教徒手中奪回耶路撒冷,可是同時,很多拒絕受浸的『異教徒』猶太人也因此被殺。[55]是的,十字軍是教會史上一件醜事、一筆爛帳,雖然迫害猶太人不是十字軍的目標,但這樣連累猶太人是大錯特錯,而且「天主教教會領袖們亦譴責」[56]。

《Our Father Abraham》作者又說,希特拉的納粹黨繼承了教會幾個世紀以來的排猶太態度,而展開對猶太人的大屠殺。「教會沒有做什麼來防止或抗議這樣的屠殺。」[57] 希特拉以基督教文獻為自己護航,不等於這是基督教所支持的。再者,直到今天,我們都看見很多教會和個別基督徒,當看見不公義事情,沒有勇氣為正義挺身而出,這是基督徒的虧欠。但仍有例外﹕

有一本書名字叫做《Christian Heroes of the Holocaust》,記載了很多個別基督徒和天主教徒在大屠殺時候援救猶太人的事。作者說﹕「雖然教會團體保持沉默,無形中幫助了撒但,但是很多個別人士——基督徒、天主教徒、東正教徒——冒一切的險,把猶太人從納粹分子的死刑場中營救出來。這些正義的外邦人中,有很多是天主教神父、修女和修士。」基督徒中也有,例如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58]

即使以教會名義抗議納粹的似乎沒有,但另一本非基督教的書,叫《Righteous Gentiles of the Holocaust》講到當時有一些有正義感的人營救猶太人。作者在其中提到荷蘭基督教改革宗教會曾在納粹佔領期間聲言﹕納粹要毀滅猶太人,實在是攻擊選擇以色列人的神,想要殲滅上帝。[59]

教會和基督徒都有虧欠,但是彌賽亞教文獻是過份喧染了。



(4)不能因此證明彌賽亞教的信仰才正確,聖經解釋才可靠。

「基督教的原教義不是這樣的」、「聖經被基督徒竄改了」、「所以神要派先知來復興教會,恢復本來的信仰」,真是耳熟能詳,老掉牙的藉口!摩門教是這樣講,回教也是這樣講。現在,彌賽亞教也是這樣講。

但是,因為教會曾經犯錯,甚至有排猶的事件,是不是證明了﹕今天基督教的教義都是錯的?我們是否又能因此相信猶太教才是可信的?甚至今天猶太教中的一派——彌賽亞教——的信仰最純正?他們的聖經解釋最可靠?這樣的邏輯,是「盲目飛躍」了兩大步!

基督教在歷史上也曾遭到很多迫害,為什麼沒有人以此證明基督教可信?又或基督教中的某一旁支——例如耶和華見證人——可信?耶和華見證人的傳教士登門造訪,常被人拒絕和痛斥,這樣是否證明耶和華見證人可信?

當然,彌教信徒主要是說﹕當外邦人把猶太人趕走,他們受了希臘文化影響,所以信仰扭歪了。他們最喜歡使用的一個例子是﹕教會丟棄了安息日,改在星期日聚會。根據他們,基督徒本來守安息日,因為他們被羅馬異教徒崇拜太陽神所影響。到第二世紀,基督徒開始守主日(星期日),代替安息日,於是基督徒和猶太教更形分裂。[60]

但是,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安息日乃為以色列人而設(出三十一16-17),不是為新約信徒而設的。耶穌亦曾經改變安息日,祂屢次因為在安息日治病,和法利賽人爭論。當門徒在安息日「掐起麥穗來喫」而被法利賽人責備時,耶穌表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1-8)。此外,早期教會亦早已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徒二十7)和為其他聖徒捐錢(林前十六1-2)。可見,早期教會在安息日上猶太人會堂,但自己卻在星期日聚會。彌賽亞教徒未有把歷史搞清楚!



(5)小結論

以外邦人趕走猶太人為理由,證明彌賽亞教的信仰可靠,是不行不通的。



結論

彌賽亞教能否被歸類為異端?

我根據彼得後二章1節,在「異端的定義」中指出﹕若一個神學系統在救恩觀上有錯、在聖經外另有權威,應該被算為異端。既然彌賽亞教﹕不認識真正的耶穌、不明白什麼是救恩,而且他們高舉妥拉(摩西五經)於整本聖經之上。你應為她是異端嗎?

保羅說﹕「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林後十一4,13)「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7-9)

我希望Rock Jean、彌賽亞回人Yosefhai、和其他已經接受了彌賽亞教的中國人, 都悔改歸正,相信聖經中的耶穌,接受祂的福音,得到永生。

最後,我們要勸告各位在基督教論壇上辯論的人,千萬當心,不要被「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來十三9)。絕對不要以為對方看似有道理,也許加上能夠寫幾個希伯來文字,於是就放下防衛,跟著去了。反之,「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猶20)。教會亦應該「成全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長大成人……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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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張逸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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