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喫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都要加給你們了。 ”【太6:33】
要求神的國就是要做神國的子民,要做神國的子民自然要遵守神國的法则,惟有一個能遵行神話語的人才算求到神的國,但要遵行神話語難嗎?說難不難,但說容易嘛,就要看我們願否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
“捨己”原文是否定自己的意思,即忘記自己和自己的喜好,只要是與主的意思相違背的,我願否放棄讓自己覺得舒服、愜意的感覺而遵從主的命令?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5:3】
但我們要注意不要把重點放在外面的事工,應先省察自己的內心,遠離神看為惡的情慾,才能成為貴重的器皿,為神行各樣的善事。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