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人說遵行神的旨意就是要積極傳福音,傳福音是對的,但我們要注意不要把重點放在外面的事工,耶穌說唯有從心裏發出的才會污穢人,神看為惡的事也特指那些驕傲、嫉妒、紛爭、毀謗、作假見證害人等的情慾,我們要認真省察自己的內心,若有神看為惡的情慾要馬上向神認罪並遠離,行在光中,行事為人與悔改的心相稱,這樣,有豐盛慈愛和憐憫的神必饒恕我們,以耶穌的寶血洗凈我們的不義(約壹1:7,9),我們也能成為聖潔的器皿,為神行各樣的善事。否則,作罪孽卻又熱心傳福音,只會變成神所恨的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太23:3),而且也容易把人帶偏,使他作地獄之子,比自己更甚(太23:15)。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1】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帖前4:3,5】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5:16,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