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元配爆姦情 小三挨告判刑http://tw.news.yahoo.com/找元配爆姦情-小三挨告判刑-204329962.html
自由時報 – 2011年11月8日 上午4:43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身為「小三」的台中市林姓女子,主動找大老婆「爆料」,沒想到反被大老婆提起告訴,一審法院判處她有期徒刑4月,林女不服提起上訴,辯稱不知道對方已婚,但法官不加採信,反而依「一罪一罰」原則,認定林女與對方相姦達50次,判處她有期徒刑8個月。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是陳姓男子的公司部屬,一月間,身為「小三」的林女主動打電話給陳某的妻子約見面,見到大老婆後,林女問道:「妳都沒有覺得老公沒回家睡覺很奇怪嗎?」以及「妳真的相信老公都去出差?或是在公司加班嗎?連假日也要加班?」
25週來 每週上床2次
陳妻原本相信丈夫真的很忙,但林女主動告知她和陳某的關係,還強調2人認識25週以來,每週都要上床2次。
但陳妻還是不相信丈夫會出軌,直接詢問陳某,沒想到他也承認確有此事,而且林女還一再逼迫他離婚,他不願意離開妻子,林女才會向大老婆自爆2人的姦情。
怒提告 大老婆大反擊
陳妻還發現,2人不但上床多達50次,期間正好是她懷孕期間,無法和丈夫行房。陳妻一氣之下,控告林女妨害家庭,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判處林女有期徒刑4個月。
林女不服提起上訴,並翻供指稱自己並不知道對方已婚,但法官不加採信,反而依一罪一罰原則,認定林女與對方相姦達50次,每次判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至此確定不得上訴。